息影19年!資深影后被目擊「逛市場買路邊攤」生活愜意 突開通抖音「素顏自拍」狀態美到不行

現年58歲影后張曼玉最初是從選美小姐出身,後來被王晶導演賞識,轉戰電影圈,陸續演過《旺角卡門》、《人在紐約》、《阮玲玉》等經典作品,憑藉收放自如的演技,生涯獲獎無數,在影壇地位崇高。然而自從2004年拍完電影《錯的多美麗》後,便淡出影壇,至今鮮少有她的消息。驚喜的是她去年11月無預警開通抖音帳號,分享私下的生活,令大批粉絲為之驚艷。

圖片來源:香港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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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片來源:劇照


不久前,消失了很久的張曼玉終於有了新動態,她在抖音平台上一連發了3條動態,記錄著自己的日常,平淡而美好,瞬間湧入許多網友關注。她最新一則影片則是,與整排親友們一起倒數跨年,還興奮的送上飛吻,雖然脂粉未施仍顯清新氣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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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曼玉確實不做「曼神」好多年,可江湖一直流傳著她的傳說。



說起美的代名詞,張曼玉這個名字算是一個。

在圈內,各大導演談論起張曼玉,當真能誇出花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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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安說,所有女演員在林青霞面前都會失去光彩,但張曼玉是唯一例外的。

楊凡當年拍《玫瑰的故事》時,問作者亦舒希望誰來出演她筆下的「玫瑰」。

亦舒想都沒想,就說出張曼玉的名字:「我不管她會不會演戲,只要她走出來,我就要看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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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在觀眾看來,張曼玉的美卻像是那道分水嶺,覺得她美的人,不惜用驚為天人形容,但是get不到她的美的,也大有人在。

憂鬱,天真,嫵媚,靈動,有種距離感,卻又忍不住想靠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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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起絕對的顏值正義,她身上散發出來的慵懶與魅惑特質更能引人矚目。

你很難用一個詞來準確形容,時而明艷大美人,時而陰鬱風美女。

可能就是那句話:「美人美在風骨,不在皮相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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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界對她的爭議大,卻沒怎麼影響她對自己的看法。

因為,從一開始,她就沒覺得自己好看。


幾年前,做客《魯豫有約》,她這樣形容自己的「神顏」:

「其實我是個醜小鴨,長手長腳,皮膚很黑,我媽媽說你多醜多醜。」

小時候的張曼玉確實不是淑女類型,尤其是性格完全像個大大咧咧的小男孩。

這一點,可能跟她的成長環境有很大關係。

8歲那年,張曼玉和姐姐跟隨父母到英國生活。

他們去的是英格蘭肯特,當時那裡很少能看見亞洲面孔,所以小時候的她沒少受欺負,這激發了她骨子裡勇敢的一面來保護自己。

一家人在英國的生活不算順利,父母每天都因為瑣事吵架,有的時候還會動手,沒過多久,兩人不歡而散。

張曼玉跟著媽媽生活,可能太希望女兒可以在那個環境下立足,她對女兒的教育極為嚴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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媽媽期望她可以女孩子一點,但實際上,她天天跟男孩子們玩在一起,一起踢球,一起玩鬧。

為此,媽媽沒少對她棍棒伺候。

張曼玉受著,但骨子裡一點不認輸。


中學畢業,媽媽希望她可以按照自己給她安排的道路走,以後找一份類似律師、醫生這樣很安穩的職業。

這顯然不是倔脾氣的張曼玉喜歡的東西,她和媽媽說:

「你逼我學我不想學的東西,我會去,但那是浪費金錢和時間,因為那四年,我不會聽任何東西。」

於是,16歲的她一個人來到倫敦,由於學歷不高,只能在一家書店當店員。

身處困境,但一點不妨礙志向高遠,她計劃著以後要考入倫敦時裝學院,出來做一個髮型師,那樣的人生才叫酷。

但後來的故事顯然沒有按照她的理想發展。

1982年,張曼玉跟隨媽媽回香港探親。

因為要待上一段日子,獨立的張曼玉就想著在這個熟悉又陌生的地方找份工作。

她四處尋找可以招收學員的理髮店,但始終沒找到,只能暫時在一家商場賣童裝。

下班以後她也沒閒著,因為身材高挑,時不時能接點拍攝的兼職,這一拍倒是勾起了她當大明星的癮。


沒什麼人脈,又想當明星,在當時只有一個選擇,就是參加港姐選美。

次年,人小膽大的張曼玉給自己報了名。

一路過關斬將,竟然拿下了亞軍和最上鏡小姐獎。

比賽結束,她順利簽約香港無線電台,就這樣,稀里糊塗的張曼玉一條腿邁進了娛樂圈。



有港姐光環在,確實讓她走了不少捷徑。

跳過了配角,直接當上女主,跟她搭戲的也都是梁朝偉、張國榮一眾巨星。


這樣的星路,任誰看都羨慕不已,而也就是因為這般順風順水,讓她從剛入行就備受爭議:

「美則美矣,毫無靈魂,她就好像一隻在屏幕上走來走去的花瓶。」

不禁讓人懷疑,這光環她受得起嗎?

可那時的張曼玉一點都不在乎,本來,她當明星,就是目標明確。

至於拍戲,她說:「我又不準備在這行長做,賺夠了錢就離開嘍。」

這回應真的太張曼玉了,嘴上滿不在乎,但是心裡一直不服氣。

眼看著同期的藝人都小有成就,只有自己落得一個「花瓶」的空殼名號,她暗下決心,非要做出點名堂,不為別的,就為了爭口氣。


1985年,她接了《警察故事》這部戲。

張曼玉飾演成龍的女朋友阿美,沒想到開拍第一場,就把成龍惹毛了。

因為她遲遲進入不了狀態,成龍當著所有人對她怒吼:

「你知道一秒鐘需要用多少底片嗎?你知道因為你一個人耽誤了多少人的時間嗎?」

一句話讓這個20歲出頭的女孩面子掛不住,但也不好說什麼,畢竟錯在自己,只能默默地哭。

但哭解決不了任何問題,擦了擦淚,還是要接著拍。

一遍NG,兩遍NG,三遍,四遍,五遍,六遍……

連成龍都無奈了,三十多遍下來也沒達到預期效果,乾脆湊合拍了得了。

張曼玉一聽不幹了,必須演到他滿意才行。


在拍攝之餘,林青霞和張曼玉閒聊,為什麼這麼倔啊?

張曼玉說:「我長得不好看,只能努力把戲演好。」

不說也猜得到,那場戲拍了很久。

成龍的戲,少不了動作戲,有一場戲需要張曼玉和匪徒搏鬥,從樓梯上滾下來,成龍問她:「用不用替身?」

她直接回絕:「不用。」

這部戲拍下來,張曼玉落得一身傷,她卻覺得異常暢快,原來投入地演戲是這種感覺。


後來,時隔幾年,成龍拍攝《警察故事2》,再次邀約張曼玉。

她開心壞了,這一次,不是因為顏值,而是演技真的受到肯定了。

她更努力地拍,還是一如既往地真摔,期間因為劇組失誤,導致她被送去醫院縫了17針。


出院之後,她回到劇組依舊全情投入,有時候甚至可以向成龍提出幾點建議——這部分怎麼拍更好。

成龍聽了,立即叫好:

「這就對了,戲是你在演,怎樣做能表現自己,你是最清楚的。」


幾部戲拍下來,作品火了,但是張曼玉還是差點火候,好在她已經摸到門道,火不火就差一個機遇。

1987年,這個機遇來了。

都說,張曼玉遇上王家衛,是電影圈最美的相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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